高速限速三大改革!该向这个省学习学习

发布时间:2018/9/18 14:34:49 编辑:车小e 点击数:

近些年交通监控设备的快速发展,甚至有点“无处不在”的节奏,这些设备最主要之一就是应用的测速上,以此来达到控速的目的。

但随着应用得多了,一些不合理的现象也开始遁形了,不断有网友吐槽,限速忽高忽低,连导航里的志玲姐姐都变得话多起来了。



例如有些城市很多道路都是双向四车道,车流量也不大,但是限速40公里,让很多车主感到很不方便,并频频“中招”受罚。


不合理限速是民生痛点。常开车的司机对此大多深有体会:按限速标志开吧,看着平坦的大道空空荡荡心里憋屈,偶尔还被后车鸣笛超车;不按限速标志开吧,交规和摄像头摆在那里,又担心违章受到处罚。




所以很多车主都呼吁相关部门可以对这一现象进行更改,山东最先开始做出了表率。对于过去群众反映强烈的道路限速值过低、高速限速值频繁变换、限速标志缺失、测速提示不到位等问题,山东省提出要开展为期6个月的集中整治。


山东出台了《全面改进和规范公路限速及测速八条工作措施》,其中第三条措施提到,将规范测速取证设备,上下匝道不再设置测速设备。


01  同一道路同一方向交警部门设置的测速点间距不得小于6公里。

02  进出高速公路收费站、服务区、立交桥匝道不设置测速设备。

03  同一车辆在同一道路的同一行驶方向,超速违法行为处于持续状态,同一交警大队只处罚一次超速违法行为。



光明日报》也发文表示任性限速就是乱作为,并肯定了山东的《八条措施》,称直面解决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问题的态度值得肯定。山东此举赢得来自老百姓的广泛赞誉。


不合理限速问题只存在于山东省吗?显然不是,有长途驾驶经验的司机们都深有体会,不合理限速绝不仅是单纯的区域性问题,而是带有长期性、普遍性的现象。在一些地方,不合理的不仅是限速值,还有单行线、信号灯、禁令牌、停车线等,甚至有的地方专门等着不明就里的外地司机“入坑”。




山东迈出的这一步,无疑为各地交通立法和管理做出的一个榜样,亦可以说是一个先行者,只要突破了这一步,有先行可寻,各地区在相关法规修订的时候便可参照实行,对于老百姓来说就是一个值得期待的进步。


另外,关于高速公路的改革,就在山东出台政策不久后,交通运输部公布《收费公路管理条例(修订征求意见稿)》,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意见稿中最令人关注的是对收费期限做出了调整。

根据意见稿,政府收费公路中的高速公路实行统借统还,不再规定具体的收费期限,而是以实际偿债期为准,确定收费期限。明确时间表体现出官方推进收费公路改革的决心。




高速公路网是国家重要的基础性、服务性基础设施,既与国家经济也与民生紧密相联,现在的成果离不开一点一滴的改革。

但是高速公路的地区性法规也很凸显,改革需要相互学习研讨,以民为本,

山东就值得各省市学习学习~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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